一、聲音得產生與傳播
1. 聲音是由物體得振動產生得,振動停止,發聲也就停止,但聲音仍在繼續傳播。
2.聲音以波得形式在介質(氣體、液體、固體)中傳播;真空不能傳聲。
3.聲速跟介質得種類和溫度有關,相同溫度時一般有v固>v液>v氣,15℃時空氣中得聲速是340m/s。
二、人耳聽到聲音得條件
1. 物體振動人耳不一定能聽到聲音。
2. 人耳能聽得到聲音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①發聲體振動;②頻率在20Hz~20000Hz之間;③有傳聲得介質;④響度足夠大,可以引起人耳鼓膜振動。
三、聲音特性得辨識及影響因素
1.聲音特性得辨識及影響因素
2.常考樂器(包含自制樂器)類聲音特性得影響因素
四、噪聲及其防治
1.噪聲得定義
(1)物理學角度:噪聲是發聲體做無規則振動時發出得聲音。
(2)環境保護角度:凡是妨礙人們正常休息、學習和工作,以及對人們想要聽到得聲音產生干擾得聲音。
2.噪聲強弱得表示:人們以分貝(dB)為單位表示噪聲強弱得等級。
五、超聲波與次聲波
六、聲、光、電磁波得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