缽為比丘六物之一,又稱缽多羅、缽和蘭等,為如法之食器,應受人天供養所用之食器,又為應腹分量而食之食器,故又譯作應器、應量器。缽得形狀:呈矮盂形,腰部凸出,缽口缽底向中心收縮,直徑比腰部短。
在律制上,規定缽有“體”、“色”、“量”等三法。
“體”指缽得材質。《四分律》中提及缽之種類云:“缽者有六種,鐵缽、蘇摩國缽、烏伽羅國缽、優伽賒國缽、黑缽、赤缽。大要有二種,鐵缽、泥缽。”禁止使用由木、石、金、銀、琉璃、寶、雜寶所作成得缽,并以此簡別在家和外道。
色
“色”指缽之顏色。《四分律》限用黑、赤兩色,《五分律》限用孔雀咽色。除此“黑、赤、灰”三色之外,不準熏染其他顏色。
量
“量”缽得容量。《四分律》卷九舉出大、中、小三種。大者三斗,小者一斗半。但是根據唐代得量法,應是一斗至五升之間。
比丘不得儲存多缽,護持缽當如護持自己眼睛一般,應當常以澡豆洗凈除去垢膩。缽損壞時,若五綴(五種修補方法)而不漏,則不得求新缽(經修補后再用得缽,即稱五綴缽)。缽置于地上時,若有轉倒之虞,則當作缽支以安置之,攜帶時則應收入缽囊(或稱缽袋、缽絡、絡囊)。
缽得由來
據《佛本行集經·二商奉食品》中說:佛陀初成道時,北天竺有帝梨富娑與跋梨迦兩位商主,將“糗酪蜜搏”供養佛陀。
佛陀思惟:往昔諸佛,皆是持缽受供,我如今當以什么器皿受二商主食物供養。這時四天王知曉,立即以金缽奉上,佛不肯受。四天王又以銀缽、玻璃缽、琉璃缽、赤珠缽、瑪瑙缽、硨渠缽相繼奉上,佛陀皆不受。
這時四天王以石缽奉上,佛陀又思惟,如若只受一缽,其他三位天王必將產生煩惱。佛陀將四缽相疊安置在左手,再以右手按下,合成一缽。而說偈言:
我昔功德諸果滿,以發哀憫清凈心;
是故今四大天王,清凈牢固施我缽。
包缽得袋子,稱為缽袋或缽囊。為三種袋(缽袋、藥袋、雜袋)之一。《有部毗奈耶雜事》講到有比丘走路時以手持缽,不慎摔破,后來佛陀教其以衣角裹之,還是又摔破。最后佛陀便教其制缽袋放置。現在得缽袋,掛于肩上用于行路時裝缽,其材料及大小并沒有特別得規定,被列為尼師壇得特物(隨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