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5日電 住建部日前發布《關于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確保人行道連續暢通、通行安全舒適;要求科學規劃、統籌建設自行車專用道、強化自行車專用道管理。
《意見》提出,開展人行道凈化專項行動。
首先,確保人行道連續暢通。清理占道行為。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全面清理違法占道行為。嚴控機動車占道停放,嚴管在人行道上施劃機動車停車位,已經施劃的機動車停車位要充分研究論證,確有必要的要加強規范管理,影響通行的要堅決取消。規范設置人行道上的自行車停放點,合理確定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投放規模和停放區域,定期清運地鐵出入口等重點區域損壞、廢棄的租賃自行車。重點整治餐飲店、洗車店等沿街商戶的違法占道經營行為,規范流動攤點經營行為。
保障通行空間。完善人行道網絡,打通斷頭道路,連接中斷節點,優化過街設施,提高通達性,順暢連通學校、幼兒園、醫院、商場、菜市場、體育場、車站、公園和廣場等。拓寬過窄人行道,保障改造后的人行道寬度不低于2米。推廣使用下沉式井蓋,使井蓋表面與人行道鋪裝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無障礙設施,保障連續、暢通。
其次,確保人行道通行安全。完善安全措施。盡量避免人行道與非機動車道共板設置,確需共板設置的,要采取安全隔離措施,防止行人和非機動車出行沖突。合理設置必要的隔離護欄、隔離墩、阻車樁等設施,推廣應用電子監控設備,阻隔車輛進入人行道行駛。人行道上行道樹樹池表面應與人行道平順,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改造。加強人行道上方牌匾、燈箱等懸掛物管理,防止發生墜落事故。
加強管養維護。嚴格執行《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加強人行道設施日常巡查和管理養護,及時排查和消除設施破損、路面坑洼、井蓋缺失沉陷等安全隱患。統籌人行道地下管線建設,避免短期內重復開挖和長期占用人行道。建立健全城市道路破損舉報、受理和處置工作機制,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
再者,確保人行道通行舒適。規范路面設施。加強人行道上各類設施管理,嚴重影響行人通行的設施要立即予以處置,閑置和廢棄的設施要予以歸并和拆除,不符合節約道路空間要求的設施要逐步規范。推行“多桿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約設置人行道上各類桿體、箱體、地下管線等,逐步將人行道上各類設施有序布置在設施帶中。推動人行道上方電力、通信等架空線入地,清理空中“蜘蛛網”。
改善步行環境。人行道路面鋪裝要選擇耐磨、透水、防滑的材料,不得使用易滑石材等材料。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選擇道路鋪裝面板尺寸,盡量減少面板拼縫,確保人行道鋪裝平整度。推動人行道周邊口袋公園、迷你花園等建設,有條件的區域適當配置休憩設施、雕塑小品等,提升人行道空間品質。采用滿足步行要求的照明方式,消除暗區盲點,改善人行道夜間照明。
《意見》還提出,推動自行車專用道建設。
首先,科學規劃自行車專用道。依據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銜接城市軌道交通、公共交通等專項規劃,科學編制自行車專用道規劃,構建連續、通暢、安全的自行車專用道網絡。在市政道路紅線內設置自行車專用道,有效串聯重要商業區、大型居住區、集中辦公區、城市公園等,滿足群眾短途通勤和接駁公共交通的需求。因地制宜規劃路權專有、封閉隔離、快速通行的獨立自行車專用道。依托城市綠道,規劃以休閑、游憩、健身為主要功能的自行車專用道。
其次,統籌建設自行車專用道。以群眾實際出行需求和意愿為導向,依據自行車專用道規劃,結合城市道路建設和改造計劃,成片、成批、成網統籌建設自行車專用道。自行車專用道可采用綠化帶、護欄等形式與機動車道隔離。獨立自行車專用道可根據實際選擇地面、高架或地下等建設形式,合理配置出入口和停車點,安裝必要的安全圍護設施,保障道路坡度的平緩,確保騎行安全快捷順暢。依托綠道建設的自行車專用道要按照生態優先、適地適樹、地域特色的原則,營造環境優美、體現文化特色的騎行環境,并配套建設具備休憩、交通換乘、綜合服務等功能的設施。
再者,強化自行車專用道管理。制定加強自行車專用道管理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多部門協同管理的工作機制。嚴格整治違規停放機動車和擺放設施設備等非法占用自行車專用道的行為,嚴禁擠占自行車專用道拓寬機動車道,保障自行車專用道有效通行寬度。完善自行車專用道的標識、監控系統,禁止機動車進入自行車專用道,保障自行車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