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1月16日電 (記者 李新鎖)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孫洪山16日表示,2019年,山西法院一審審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67件954人、惡勢力犯罪案件618件3035人,983名被告人被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孫洪山16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表示,在推進掃黑除惡中,山西堅持鐵案標準,確保打準打狠,推動快審快判,強化“打財斷血”,全力“打傘破網”。
“2019年,山西2003名黑惡勢力犯罪分子被判處財產刑,陳鴻志、朱強、任愛軍等一批民憤極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依法嚴懲。”孫洪山說。
2019年,山西大量涉黑涉惡案件進入審查、起訴環節,認定證據、指控犯罪成為關鍵。其間,山西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捕涉黑涉惡犯罪2249人,起訴5145人。
“山西省檢察院統籌辦案力量,對涉黑涉惡案件實施專案專辦、快捕快訴。”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景海說,呂梁陳鴻志、太原任愛軍等一批為非作歹、殘害百姓的黑惡團伙遭到嚴懲。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提供資料顯示,2005年以來,呂梁“煤老板”陳鴻志以其經營的柳林縣燎原商貿公司、凌志公司等企業為依托,指揮人員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陳鴻志為組織者、領導者,以高海平、馮彥軍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其間,該犯罪組織通過暴力手段插手煤礦經營權糾紛,對多家煤礦實現控制、經營;以非法手段先后操縱當地多個村莊“兩委”換屆選舉,共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破壞生產經營、社會生活秩序和基層政權建設。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陳鴻志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高海平等73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不等刑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