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后老人發生意外比例都會大幅上升 法官提醒
過年了 老人要小心這些危險
眼瞅著年三十就要到了,家家戶戶都張羅忙活起來,特別是老人,終于能和兒女孫輩團圓,享受天倫之樂。但是,心情大好的同時,也要注意安全,每年春節前后,老人發生意外比例都會大幅上升。海淀法院結合實際案例,給大家提個醒兒,一定要提防一些危險,別給節日喜樂氣氛蒙上陰影。
案例 1
老人乘坐電梯摔傷
誰來擔責?
這些天,大大小小的超市、商場都火熱起來,老人是消費者中的主力軍,結算處、電梯上、貨架前……幾乎哪哪都排起了長龍。人流如此密集,超商地形一般又比較復雜,一個不小心就容易發生意外。
年過七旬的高老太,在家附近的超市購物,乘坐電梯時摔傷了,被送到醫院急救。高老太認為超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起訴至法院,要求超市賠償醫療費、醫療輔助器具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4萬余元。
超市辯稱,高老太乘坐的電梯經過了檢測,電梯口也貼了警示標語,標語提示老人乘坐電梯應有人陪同,禁止使用手推車。而且,事發后,超市立即停運了電梯,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通過監控錄像可以看出,老人是被自己的購物車拽倒,事發時,她一手拉車,一手拿東西,沒有手扶電梯。因此,老人自身存在過錯,超市方不同意賠償。
法官現場勘驗,發現超市電梯至入口需經過步行樓梯和一段斜坡,有一定距離。因此,如電梯處出現事故,超市工作人員趕至電梯處需一定時間。同時,根據監控反映,事發當日超市內顧客較多,在這種情況下,超市雖在電梯入口處張貼有警示標語,但張貼位置不明顯,未能充分發揮提示作用。而且,針對使用購物車的顧客,特別是老人,未再進行人工提示或在電梯入口處設置阻攔設施等措施。據此,法院認定超市未盡到充分防護義務。同時,高老太年事已高,對自身安全也應負有較高的注意義務。根據監控錄像顯示,高老太在乘坐電梯時兩只手均拿有物品,僅用手肘部位搭扶在電梯上,并未握緊電梯扶手,自身存在過錯。最后,法院認定高老太自擔60%的責任。
提醒
三類危險應提防
根據實際案例統計分析,三類超市隱患威脅著老年人的安全。
頭一個就是手扶電梯。由于手扶電梯速度較慢,所以人們乘坐時容易忽視它的危險。可一旦扶梯出現故障,或者超載急停,或者人員擠撞,如果沒有抓緊扶手,很容易摔倒,非常危險。
第二個隱患是超市光滑的地板。超市地板大多采用石料或復合地板,表面都很光滑,特別是節假日,人流量大,很容易潑灑上水、油、飲料,更加大了危險系數。
擁擠的人流也是潛在的危險。老人本就腿腳不靈便,反應也慢,一旦擠傷或摔倒,容易造成骨折等嚴重后果。
法官提醒相關經營單位,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超市、商場應該針對節日特點,加大防護保護力度,不能僅以一張“溫馨提示”便免去對顧客必要的安全保障義務。
另外,老人到超市購物,自身也要注意安全,最好有年輕人陪伴,一次購物不要太多、時間不要太長,以降低意外風險。
案例 2
老人旅行途中過世
導游之過?
時尚的老年人如今是越來越多,春節出門旅游也成為很多老人的選擇,不少子女也會為父母選擇“銀發團”、“夕陽紅團”在外過年。據市二中院統計發現,老人報團旅游總體上比較安全,可一旦發生意外,老人死傷比例很高,也應該引起重視。
朱先生和老伴兒老李報了某旅行社“精品夕陽紅雙臥11日游”,結果,在旅行途中朱先生因身體不適不幸去世。老李和女兒一起把旅行社訴到海淀法院。
老李說,第一天旅游結束入住賓館后,朱先生就感到不舒服,伴有惡心嘔吐等情況,她多次與導游電話溝通,導游表示先吃速效救心丸,但遲遲未到場。后老李自行撥打120,急救車到達現場后,醫生確認朱先生已經死亡。老李認為,丈夫病發后,導游沒有提供任何幫助,旅行社對此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求對方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09萬余元。旅行社認為公司沒有違約行為,不同意老李一方的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朱先生死亡系自身身體原因所致,并非旅行社所能控制,因而在客觀上,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本身與朱先生死亡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但是,涉案旅游團是針對中老年人群定制的“精品夕陽紅雙臥11日游”,旅行社在組織該類人群出游時應盡到更為謹慎的注意義務。
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當晚旅游者所住的賓館地處峨眉山上,位置偏僻、山路崎嶇,作為第一次居住在此的旅游者,尤其是中老年人,很難在遇到身體不適時自行聯系120。事發當晚,原告兩次撥打全陪導游孟某的電話尋求幫助,即使孟某與旅游者不住在賓館的同一區域,不能及時趕到現場,也應當在第一時間為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救助和解決措施。根據事發當晚酒店前臺的監控錄像和證人證言,120急救電話是老李自行撥打,孟某在接到老李電話一個多小時后才出現在監控畫面中,可見其未能對朱先生給予及時、充分的救助和妥善的安排。因此,旅行社作為旅游經營者負有一定的責任。最終,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以及旅行社的過錯程度,酌情判定旅行社責任比例為15%。
提醒
行程合理量力行
市二中院在對老年人旅游人身損害糾紛案件進行專題調研時發現,致害因素非常多,如機械碰撞、交通事故、失足滑倒、動物致傷、游樂設備故障等。而且,由于情況緊急,救助措施往往不及時,特別是突發心臟病、高血壓、中風等急性疾病,老人不能立刻得到專業醫療人員救治,容易失去黃金搶救機會。
法官建議,出行前,一定要選擇信譽和服務好的旅行社,不要貪圖便宜。老年人選擇旅游目的地,除了自己感興趣的地方,還要考慮目的地的氣候、地理條件、舒適度等要素。要合理規劃旅行線路,不要有“走的地方越多越好”的心理。旅游過程中,外出要多人同行,盡量不獨居。要合理飲食,注意食品衛生,不酗酒、不暴飲暴食。避免參加危險、激烈、刺激的游樂活動,如漂流、滑雪、騎馬、潛水等項目。此外,老年人在旅游過程中發生損害,要盡量保留證據,以備維權所用。
同時,法官也提醒旅游經營者,要增強服務意識。我國老年人出游意愿日益強烈,旅游經營者應多開發適合老年人旅游的線路和項目,適應老年人旅游的特點規律,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適、愉悅的旅游環境。
案例 3
蝦球卡喉老人身亡
餐館的錯?
接上老人下館子,一家人其樂融融吃頓年夜飯,不僅免去了買菜、做飯、洗碗的麻煩,而且菜品豐富,特別是每家飯館都有幾道當家菜,自然少不了要嘗嘗鮮。然而,老人進食一定要特別注意,千萬不能盲目地“美味當先”。
海淀法院曾審理這樣一起案件。
袁先生訴稱,他和83歲的母親等四人到餐館就餐,菜品中有道腰果炒蝦球,結果母親被蝦球卡住喉嚨,打急救電話救治,但最終不幸身亡。袁先生認為,餐館對老人沒有盡到安全提示義務,而且餐館提供的菜品與所點菜品不符,餐館提供的是整個蝦仁,而蝦球應當是肉泥做的,事發后,餐館對此事也不聞不問……因此,餐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袁先生索賠10萬元,但他并未提交相關證據。
餐館稱,袁先生等四人就餐,所點餐飲有小酥肉、糖醋丸子、拔絲紅薯、腰果炒蝦球以及一瓶牛欄山白酒和一瓶啤酒。就餐中,袁先生母親喉嚨被卡住,后被急救車拉走救治。餐館代理人表示,餐館內安全提示齊全,事發時餐館也有錄像,餐館不應承擔責任。而且,老人已經八十多歲,袁先生應當自己盡到照顧義務,這起事故是袁先生的責任。餐館提交了當日中午小票兩張,證明袁先生所點餐飲情況。
庭審結束后,法官經過釋法,袁先生撤回了訴訟。法官表示,本案中,袁先生稱餐館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其對此負有舉證責任,但他沒有提交證據,綜合整個案件情況,不能證明老人的死亡與餐館之間有因果關系。而且,袁先生的母親年過八旬,袁先生作為其兒子,在就餐過程中,點餐應當照顧老人的咀嚼情況,應點易咀嚼消化的食物,而且在就餐過程中應給予適當的照顧,袁先生在整個就餐過程中并未做到上述幾點,其負有一定責任。
提醒
留存證據防意外
無論是在家里,還是出外就餐,都應該平平安安、高高興興吃好年夜飯。
首先,餐館應該做好防護措施。如果服務員在拖地或者碰上下雪天,地上有積水,一定要豎起警示牌,工作人員要及時提醒顧客注意樓梯、地滑等,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及時清理積水。同時,餐桌、椅子、地面都應該做好防滑措施。萬一顧客摔傷或發生意外,餐館也有責任及時幫助送醫救治。
法官提醒大家,就餐時一旦發生意外,可以通過拍照、拍攝視頻等手段保留證據。宴席上有老人,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照顧老人,不要殷勤勸酒、布菜,菜品要符合老年人飲食習慣,避免引起老人身體不適。法官同時提醒,節前節后各類針對老年人的電信詐騙、婚戀詐騙、投資詐騙、保健品詐騙等犯罪也會高發,子女應該多提醒老人,謹防落入圈套。
本報記者 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