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位于山東的聊城大學研究生處官網1月3日公布了一則《撤銷學位公告》:張兆杰,男,1983年7月11日生,美術學院學科教學(美術)專業2016級在職教育碩士研究生。2018年12月獲得我校教育碩士學位,學位證書編號:1044732018000601。
公告透露:通過“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對畢業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復查,張兆杰的學位論文《如何打造小學硬筆書法有效課堂》“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為56.4%。經美術學院學術委員會組成的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確認,認定張兆杰的學位論文存在嚴重抄襲,學術不端行為屬實,建議撤消其教育碩士學位。
聊城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方面在上述公告中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十七條和教育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聊城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于2019年12月31日召開會議表決通過,決定撤銷張兆杰教育碩士學位,原學位證書作廢。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聊城大學發布的公告提到了“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這一概念是什么意思呢?
對此,知網學術不端論文檢測查重網曾在去年專門設置話題“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具體是什么?”予以回答:知網查重報告當中會有一項是顯示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的重復率,目前我國國內95%以上的高校規定學生論文重復率不得高于知網20%或者10%,其所指的重復率就是指的是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的重復率。
知網方面表示:首先應該明確的是,在提交知網查重報告的時候,我們通常要將作者姓名寫上去,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大部分論文作者可能會存在期刊上曾經發表過相關論文的情況,而在撰寫本次論文的過程中,可能存在引用自己已經發表在其他期刊上的論文的情況,但是無論是已經發表的期刊,還是本次待檢測的論文,其著作權都應當歸屬于論文作者,因此知網查重特設置專項來標明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重復率,因此能夠讓論文作者在引用自己論文的時候,不必擔心因為引用了已發表的自身的論文,而重復率過高的情況,這也體現了知網查重的智能化和人性化。而且知網已經可以自動識別第一作者,作者引用自己已經發表的文獻,但是其有一個重要前提,那就是作者在將論文提交給網檢測的時候,寫的是作者自身的名字,這樣才能幫助知網自動識別出該論文是由論文作者引用論文作者之前已經發表的論文。
此前,澎湃新聞曾報道國內多所高校通報撤銷多名學位論文抄襲者學位的消息。其中,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去年就已公布了至少撤銷5名抄襲者碩士學位的消息,北京科技大學去年11月撤銷了一名學位論文抄襲者的博士學位,新疆大學也在去年年底撤銷了一名論文抄襲者的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