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那天,很久沒有回國看望父母的丁康(化名)在高鐵上被南京鐵路公安處乘警抓獲。當時他正通過微信指揮一個吞食了60顆海洛因的未成年人在賓館里“排毒”。他是人體藏毒“產業鏈”中的馬仔頭目。
11月14日,因犯走私、運輸毒品罪,32歲的他被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三萬元。
判決前不久,在南京鐵路看守所羈押了9個多月的丁康,接受了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
“輸個千百元錢不是個事”
丁康的家鄉在江西省上高縣,作為家中獨子,他很受父母寵愛,總會按自己的想法做事。2005年,丁康考上了江蘇某“211”高校會計專業,從此他成了村民口中的“有能耐的孩子”。
父母希望他畢業后考公務員,但丁康不喜歡“穩定的工作”,他更喜歡“有挑戰性的”。大學期間,他做的兼職全和銷售有關,他認為自己很擅長做與人打交道的工作,“那樣來錢更快一些”。
畢業后,丁康來到一個親戚在溫州開的工廠,2009年,他月薪能賺一兩萬元,而大部分同學每個月只能拿三四千元的工資。
但一年不到,他覺得公司規模太小,沒有發展空間,來到廣州。喜歡繁華的丁康在廣州市中心找到了一家投資公司,后來,他又跳槽到另一家投資公司,但始終不滿意自己的工作。
從大學開始,他就喜歡打牌玩麻將,對當時的他來說,“輸個千百元錢不是個事”。在廣東時,居住的小區里有人開麻將館,他和小區里開工廠做生意的人經常在一起喝酒賭博,隨后還在東莞厚街的酒吧結識了常吸冰毒的“小混混”陸剛(化名)。利用出差機會,他還常光顧東莞、深圳、澳門等地的賭場。
向警方報警販毒的人開始販毒
在賭場中,一個經紀人朋友向他介紹,去緬甸賭博機票吃住全包。2015年,不堪賭債的丁康來到緬甸小勐拉。
小勐拉是緬甸撣邦東部第四特區首府,這里博彩產業發達,四處可見到此賭博的中國人,同時這里也是緬北毒品流向國際市場的一個重要通道。
在此地,他結識了開賭場的女友,丁康從一個賭徒,成為專門負責拉客的賭場經紀人。只要有客人來,無論往返機票,還是旅館吃住,他都會安排妥當。
丁康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賭場經紀人傭金很高,賭客輸10萬元,他便可賺取四成傭金,但“日子閑得發慌”。2017年,丁康在吃夜宵時,賭場朋友告訴他:“豪哥(丁康的綽號),我手上有好多蟲子在爬。”
詢問后他才知道,這個小弟染上了毒品,他還勸小弟戒毒。沒過多久,丁康在賭場旅館里,發現賭客在房間里指導人吞食敲碎的高純度海洛因。于是,他向當地警方報警。
當時,他怎么也沒想到,架不住販毒的巨額利潤,自己也走上販毒的道路。從這些毒販口中,他了解到,成本不到1.5萬元的海洛因,通過人體內藏毒運回國內后,利潤可翻到10倍以上。
2017年,他此前在廣東結識的好朋友陸剛,也常往緬甸跑。據丁康介紹,陸剛來自單親家庭,從小由奶奶帶大。小學還沒畢業,陸剛就被老鄉帶到廣東的鞋廠打臨時工,常被主管訓斥,“全看主管心情”。
平時,他們有時間常去東莞厚街喝酒、打群架,也因好奇開始吸食冰毒。在酒吧朋友介紹下,陸剛到緬甸,體驗起“每天都有人送生活費,還有人帶你玩樂”的“高貴生活”。
這次,丁康也決定鋌而走險,和陸剛合伙,開始跨境販毒之路。
“給我100萬,也不去吞那玩意兒”
出生于1994年的陸剛熟識緬甸提供毒品的“上家”,負責聯絡“上家”和買毒的人,同時會去有“人脈網”的廣東物色馬仔。丁康借女友開設的賭場賓館,安排馬仔在緬甸吃住,同時還負責培訓、遙控馬仔整個“運貨”流程。每次販毒獲得利潤,兩人按成分配。
丁康稱自己天生胃液分泌多,吞下毒品就反胃。“給我100萬,也不去吞那玩意兒。”
丁康介紹,他負責看管這些吞毒小孩,并把吞毒過程拍成視頻,一方面是為了宣傳干這個可以輕輕松松賺大錢,另一方面是警告這些孩子,不能跟警察說吞毒的事情,否則將視頻交給警察,他們至少要蹲15年監獄。
丁康告訴記者,他很同情吞毒的小孩,會勸他們“干完這次賺到錢就回家”。不過,他經常會遇到一些心甘情愿選擇干這個的小孩。
丁康介紹,他一般會安排馬仔乘坐飛機,因為“過民航安檢不容易被查出攜帶毒品”,同時飛機快速便捷,能保證馬仔體內的毒品盡快抵達目的地。
2018年9月17日,丁康因身份證件丟失需回國辦理,恰逢他們又安排16歲的馬仔從緬甸將毒品運往湖南。他和馬仔并未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在高鐵上,丁康被警方查獲。
丁康說,自從廣東到緬甸后,他和家人朋友聯系時,都說在深圳一家投資公司做經理,工作忙碌無法回去。其實,父母這么多年一直不知道他在外面真正在做什么。如今他說:“不希望他們來看我,沒臉見他們。”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 李超 通訊員 程蓉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