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匯盈控股(00821)擬出售中國富強可換股債券予PAL 來源:智通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匯盈控股(00821)發布公告,于2017年10月18日宣布,公司、PAL與擔保人訂立買賣協議,公司同意購買,而PAL則同意出售本金額為1.54億港元的中國富強可換股債券,可按初步換股價每股中國富強換股股份0.06港元(可予調整)兌換為25.5975億股中國富強換股股份,所涉及的總代價為4億港元。
此外,根據買賣協議,PAL向公司授出認沽期權,可根據該通函所載的條件于認沽期權期限內隨時要求PAL按認沽期權價(與公司根據買賣協議收購相關可換股債券的成本相若)向公司購買相關可換股債券,以7679.25萬港元為限(即中國富強可換股債券本金額的50%)。
于2020年1月24日,董事會宣布,公司與PAL訂立該協議,公司(作為法定及實益擁有人)須出售及轉讓相關可換股債券予PAL,而PAL須購買相關可換股債券及連同一切權利。
公司將按認沽期權價2億港元出售本金額為7679.25萬港元的相關可換股債券。中國富強可換股債券按初步換股價每股中國富強換股股份0.06港元(可予調整)按年利率2厘計息,須于中國富強可換股債券到期日(即2020年3月30日)支付。
認沽期權的安排是在PAL承受的風險與公司獲提供的抗跌保障之間取得的平衡。由于將收取的代價高于兌換相關可換股債券后所得中國富強股份的總市值,董事認為,訂立該協議是集團行使權利保障其投資的表現。
此外,代價的結付時間表乃由公司與PAL經公平磋商后厘定,其為PAL認為可行的結付方式。預期出售事項所得款項凈額約1.847億港元將用作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