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交所
一、上市公司監管動態(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3日)
本所對1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
杭州藝陽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杭州藝陽”)原持有隆華科技集團(洛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華科技”) 4.29%的股份。2019年6月12日至6月19日,杭州藝陽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全部隆華科技股份,減持金額為1.89億元,與其在2019年1月9日作出的“自2018年12月20日至未來12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隆華科技股份”的承諾不符。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杭州藝陽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本所共對7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2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違規,5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
2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違規中,一是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次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擬披露的信息文件不按照相關規則規定進行編制,擬披露信息文件的個數不齊備、格式不符合規定要求。二是瑞達期貨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5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中,一是天澤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劉智輝、李前進、南京安盟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在持股比例累計變動達到5%時,未及時停止買賣公司股份并披露。二是天澤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陳進在持股比例變動累計達到5%時,未及時停止買賣公司股份并披露。三是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陸仁芳因股票質押被動平倉發生減持,但其未在減持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四是廣東新勁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王振明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實際減持數量超過減持計劃披露數量。五是深圳市贏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于建忠未在減持公司股票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
本所發出問詢函6份、重組問詢函1份、關注函58份、其他函件46份。
二、市場交易監管動態(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23日)
1月20日至1月23日,本所共對48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異常交易情形;共對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并上報證監會5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