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資管中國
2月3日,華安證券(600909.SH)發布控股股東安徽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國控集團”)的最新減持進展,截至公告日,安徽國控集團一致行動人共計減持2413萬股,減持計劃時間及減持數量過半。除安徽國控集團外,在過去的一年中還有四大股東擬對華安證券做出減持(其中一家減持期屆滿未做減持)。
此外,根據華安證券1月31日發布的業績預增公告,預計公司2019年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年度凈利潤約為11.07億元至12.18億元,同比增加100%到120%,在目前已發布業績預告的上市券商中增長率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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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股東集體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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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8日,華安證券控股股東安徽國控集團及一致行動人安徽天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發布減持公告,擬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4月23日期間合計減持不超過4613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28%。
2019年9月11日,公司另一持股5%以上大股東安徽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出版集團”)擬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5500萬股,減持比例不超過1.52%。在此次減持計劃實施前,安徽出版集團持有華安證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約34968萬股,占公司股本總數的9.66%;另通過“安徽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安徽出版集團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7年可交換公司債券質押專戶”持有公司股票17000萬股,占總股本的4.69%。合計持股比例為14.35%。
根據公告,截至1月9日,安徽出版集團通過集中競價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362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通過大宗交易累計減持1734萬股,占總股本的0.48%,本次減持計劃時間已過半,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2012年1月3日和6日,持股不足5%的上市公司股東浙江東方(600120.SH)和江蘇舜天(600287.SH)分別發布公告,將擇機清倉減持所持華安證券股份。目前,浙江東方持有華安證券7200萬股,占華安證券總股本的1.99%;江蘇舜天共持有華安證券8932.04萬股,占華安證券總股本的2.47%,兩家公司均在華安證券前十大股東之列。根據公告,此前,江蘇舜天已于2019年12月30日至31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華安證券股票67.96萬股,成交金額503.23萬元。
此外,公司另一大股東東方國際創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創業”)也曾于2018年11月22日發布了減持公告,擬減持不超過5000萬股股份,減持比例不超過1.38%,不過截至2019年6月13日,減持期屆滿,東方創業因“市場情況等因素”未實施減持計劃。
對于減持華安證券股份的原因,上述五家公司給出的理由均是“自身資金需求”。東方創業則在放棄減持的同時,通過發行可交換債券的方式獲取了資金。
2019年3月,東方創業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5億元的可交換公司債券,并將其持有的7000萬股過戶至擔保專戶。其合計持有華安證券約2.39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為6.6%,是華安證券的第三大股東。
華安證券于2016年12月在上交所上市,與國元證券(000728.SZ)同為安徽地區國資控股券商,近幾年不時有兩家券商合并的傳聞,且近期較為密集。
1月3日,有投資者在“深互動”上向國元證券提問:“國元證券與華安證券是否有計劃合并?”國元證券回答稱:“公司若有相關計劃將會及時進行公告。”1月13日,華安證券在“上互動”回答投資者提問時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有關本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計劃,公司重大事項將依法公開披露。”
對此,《中國經營報》記者也向華安證券控股股東安徽國控集團了解情況,國控集團未正面回復,僅表示:“國控集團作為華安證券的控股股東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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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罰單頻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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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業績增長相悖的是,過去一年,華安證券并不順遂。
2019年12月19日,華安證券溫州湯家橋路營業部原負責人鄭國準和從業人員林云貴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林云貴存在從業期間違規為客戶融資提供便利的行為,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其出具警示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鄭國準則因營業部存在未審慎核查多名關聯客戶賬戶實際操作人、實際受益人、賬戶資金來源歸屬等重要信息及賬戶異常交易并防范風險等問題同樣被出具警示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2019年12月8日,華安證券發布《華安證券關于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反饋意見回復》,在回復函中披露了自2016年上市以來,華安證券收到的多個罰單。
其中,2019年3月,安徽證監局《關于對8家證券經營機構給予批評的通報》(皖證監函[2019]64號)顯示,華安證券在數據報送方面存在逾報、錯報、漏報等問題,證監局對其進行通報批評。
2019年8月,上海證監局《關于對華安證券上海虹口區吳淞路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19〕114號)顯示,華安證券營業部存在合規管理人員兼任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職務的情況,監管對其出具警示函。
2019年11月,安徽證監局《關于對華安期貨有限責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9]29號)顯示,華安證券子公司華安期貨在期貨居間人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針對以上處罰,華安證券表示已通過自查、落實責任人、完善業務流程等方式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全面的整改。
近兩年,股權質押風險是拖累各家券商的黑手,華安證券也未能幸免,其自營業務及資管計劃“踩雷”*ST剛泰(600687.SH)以及順威股份(002676.SZ)(代資管計劃),所涉質押本金分別為2.22億元和11.1億元。
自然人赫連某為*ST剛泰的股東,2017年6月,赫連某與華安證券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向華安證券質押融資2.22億元。2018年4月,*ST剛泰股價跌破平倉線,隨后華安證券提起訴訟并申請訴訟保全。2019年6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赫連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償還融資本金2.22億元及利息、違約金等,但截至目前該案件尚未執行完畢。2019年上半年,華安證券對該筆業務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經測算,2019年1~6月計提減值準備8,819.34萬元。
2016年8月和9月,華安證券旗下華安理財安興23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和華安理財安興31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分別與蔣某簽訂相關股權質押協議,蔣某以其持有的合計1.78億股順威股份向華安證券質押融資合計11.1億元。
截至2017年6月20日,蔣某向華安證券(代表“安興23號”)共計支付了利息4343.23萬元之后未再支付利息,構成違約。華安證券向法院提起訴訟,2018年7月27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判令蔣某償還融資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相應訴訟費用。
根據順威股份的相關公告,2019年11月,因與華安證券的股權質押糾紛,蔣某持有的其中3000萬股股份已被司法拍賣。
除上述兩則股權質押糾紛,華安證券還“踩雷”多只債券。根據公司公告,其中涉及的違約債券發行主體主要包括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陽光凱迪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神霧環保(300156.SZ)、武漢國裕物流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等,2019年1~6月,華安證券為上述違約債券共計提減值準備3114.32萬元。
針對上述股權質押糾紛及違約債券的處置進展,記者向華安證券發去了采訪函,華安證券相關人員表示,股權質押糾紛的最新進展已做披露,相關違約債券若有最新處置進展將會在年報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