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發展的越來越好,我國人民的生活,相比之前提高了好幾個檔次。此外,現在我國居民的“錢袋子”也是越來越鼓了。
我國居民有一個習慣,就是有錢之后,喜歡將錢存于銀行。我國人民思想比較“保守”,認為錢存于銀行不僅安全,而且還有利息可以拿。所以至今為止,我國不少人都會將錢存于銀行。
而歐美國家的人,更喜歡將多余的錢用于投資、理財,讓錢處于“流通”的狀態。這兩種選擇都“各用不同”,我們也不能說誰對誰錯。
眾所周知,人們將錢存于銀行是讓銀行方面,給我們保管的,而且還需要給我們一定的利息。但如果銀行方面失火,導致銀行中的錢被燒掉了。那么,那時該怎么辦呢?銀行會不會加印被燒掉的錢,然后還給我們呢?
這個問題其實腦洞比較大,也很有意思。要知道不是所有的銀行,都有印鈔的能力和權力,只有我國的央行才有印鈔的權力。而且央行印鈔不是隨便印的,央行印的每一分錢都是有規定的。
眾所周知,一旦一個國家印鈔過多,就會導致自己國內的通貨膨脹加劇,到時候錢就“不值錢”了。世界上有的國家,普通民眾一個月的薪資能達到上百萬乃至上千萬,但國內一只雞的價格能達到好幾萬。
這種情況,是非常不利于國家經濟的發展。一般出現這種狀況的國家,都是因為國內經濟“崩潰”造成的。我國為了避免出現上述的情況,對于印鈔有著嚴格的控制,每年、每月印多少,都是通過嚴格的計算。
根據央行發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全年凈投放現金2563億元。簡單點來說,這2563億元就是央行印出來投放到市場中的。畢竟人民幣在使用的過程中,會有折舊、損害的情況,這些新印的錢,就是為了彌補這些缺口。每年我國市場中流通的人民幣數量,都維持在一個穩定的數值。
一般來說銀行對于金錢的管理,都是非常的嚴格,很難出現被火燒的情況。如果一家銀行真的發生火宅,被燒掉了10億元,那么要看他是哪家銀行。
如果是央行損失了10億元的話,對于央行來說可以通過印鈔的方式,來將這10億元的缺口補上。事實沒有流通出去的人民幣是“一文不值”的,這些紙經過央行“加工”后才有了價值。對于央行來說損失10億元,就等于損失一些印鈔的紙張和人工費。
而對于商業銀行來說,他們損失多少人民幣,央行都不會負責的。央行也不會印鈔,來彌補他們的損失。畢竟有權利印鈔的,只有央行一家而已。
不過大家不要擔心,現在很多銀行都是國企,他們資金雄厚,就算真的一家銀行發生了火災燒毀了10億元。居民存于銀行的錢,也一分不會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