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星島日報》8日報道,香港警方于去年12月8日突擊搜索全港多個地方,檢獲大批武器及危險品,包括半自動手槍及子彈,并拘捕11名男女,其中5人被控以串謀蓄意傷人罪。21歲首被告因指控嚴重,不獲保釋,自被捕后一直被關押,至今已兩個月。首被告今(8日)早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再度被拒,仍須繼續關柙。
報道稱,21歲被告黃振強(無業)被指于去年12月8日,聯同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意圖使該香港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于去年12月中旬,一度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被拒絕。其代表律師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向裁判官遞交6封由被告的中學校長及老師所寫的求情信,信中稱被告性格樂觀、謙卑、誠實、樂于助人,并有健康的生活,熱愛打籃球及做義工,在籃球方面更是獲獎無數。其中一位老師更表示愿意以5萬元作人事擔保,但法官依然拒絕被告的擔保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