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注意到,繼全國多個省份出臺疫情期間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后,寧夏日前也通過了相關措施。
據寧夏日報客戶端2月8日報道,當日自治區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加大信貸支持、穩定職工隊伍、減輕企業負擔、加大財政扶持、強化服務保障等5個方面提出了18條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措施。政策執行期暫定為6個月。
《若干措施》提出,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文化旅游、制造業等行業,以及暫遇困難的小微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通過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對受疫情影響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要通過展期、續貸等方式予以支持。對使用自治區政策性轉貸資金轉貸過橋的企業,減半收取轉貸資金使用費。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在疫情期間,可緩繳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企業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
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延期繳納稅款,延緩繳納水電氣網費用。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2020年1月份租金減50%,2—3月份租金全免,鼓勵支持商業街區、商務樓宇等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這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