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2月9日電 (記者 劉鵬)鄭州警方9日對外通報,日前,有李某朝、田某等4人從越南芽莊返回鄭州后,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多次主動與他人密切接觸、出入公共場所,致多名密切接觸者被隔離觀察。警方對已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的該4人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通報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2月7日,鄭州市公安局長興路分局依法對李某朝(男,34歲,洛陽欒川縣人)、田某(女,34歲,惠濟區人)、李某(男,57歲,洛陽欒川縣人)、王某(女,57歲,洛陽欒川縣人)4人(均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經查,2020年1月28日10時許,李某朝等4人從越南芽莊返回鄭州后,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多次主動與他人密切接觸、出入公共場所。2月5日,李某朝、李某出現發熱癥狀后自駕車至惠濟區人民醫院就診,當晚轉送至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2月6日確診。
2月6日,王某、田某因家屬確診由120轉送至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王某2月7日確診,田某2月8日確診。現李某朝等4人均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在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接受隔離治療。
據悉,該4人行為已導致4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多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造成嚴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當前正值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廣大市民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相關《通告》要求,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違反《鄭州市公安局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的行為,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依法打擊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