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從昭通市鎮雄縣自駕到湖北省荊州市過春節,返回鎮雄縣城后,不僅未主動到社區進行登記,還在社區工作人員詢問時,多次刻意隱瞞湖北旅居史。為此,兩人被鎮雄警方行政拘留8日。
1月27日,鎮雄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1月8日后,縣外到鎮雄人員,特別是從湖北、武漢或途經湖北、武漢返回鎮雄人員,以及與其密切接觸人員,要主動到村(社區)進行登記,如實提供旅居史、健康狀況、乘坐的交通工具、班次等情況,主動做好居家觀察,配合做好追蹤排查。
湖北籍男子鄒某祥、敖某學二人于1月19日由鎮雄縣城自駕車到荊州市過春節,1月25日返回鎮雄縣城。1月26日至2月3日期間,兩人非但未主動到社區進行登記,還在社區工作人員詢問時,多次刻意隱瞞湖北旅居史的事實。
近日,鎮雄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鄒某祥、敖某學二人給予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待疫情結束后予以執行)。
資料:昭通市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