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浙江省自2月12日零時起,將降低部分交通運輸車輛高速公路通行費。
具體的通行費優惠如下:
一、將目前實施的省屬及市、縣(市)屬國有全資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對安裝并使用本省ETC的合法裝載貨車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對象擴大到所有安裝并使用ETC的合法裝載貨車,實施時長3個月,2月12日開始執行。
二、將通行全省收費公路、安裝并使用ETC的3類、4類客車通行費九五折優惠幅度擴大到八五折,實施時長3個月,2月12日開始執行。
三、調整國際標準集裝箱(以下簡稱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
* 一是對合法裝載的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不再計收車次費,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由“里程費和隧道(橋梁)疊加通行費”兩部分組成;
* 二是取消原定對進出10個指定收費站的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遞遠遞減”優惠政策,調整為對通行全省高速公路的合法裝載集裝箱運輸車輛,其通行費按應交通行費額的六五折收取(現行優惠幅度低于六五折路段仍按原定優惠幅度執行)。自2月12日開始執行。(總臺央視記者 高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