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其實就一個原因。無論有多少種離婚表現形式。
平凡挺好的這句話不是平凡人說的。如果平凡人說平凡挺好的,那這個平凡人基本上可以說以后不會有出息。
就如人這輩子不要追求名利一樣,名利不追求的人都是不缺名利的人。一個沒有名利的人說,不要追求名利,那就是一個笑話。
現在就拿離婚來說,離婚對外被表現出來的多數是因為什么婆媳不和、出軌這些,而真正的原因是這些嗎?根本上說,不是。現在大量的離婚原因就一個,女人想要的,男人給不了,結果就是離婚。男人想要的,女人給不了,結果就是離婚。這個給不了基本上都是名利。
在婚姻中,如果女人想在男人這要的名利得到了,還能有婆媳矛盾嗎?應該沒有。反過來亦然。
離婚其實就一個原因,無論有多少種離婚表現形式。歸根結底就是對方想要的得不到滿足,離婚就成了選擇。
離婚成了選擇是因為一種希望在作怪,希望離婚以后會有更好的生活。真的是這樣嗎?實踐證明,離婚后更幸福的生活的幾率太小,幾乎渺茫。
前面寫的名利這個,其實質就是物質基礎,物質基礎是決定婚姻的基礎,沒有這個基礎,婚姻就不牢固。